10年間,鐘致遠律師一頭青絲已經褪去。他自嘲說,這是我辦過的最大的案件,也是一個緣分吧。本報記者 洪克非/攝
7月21日上午,湖南省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曾愛云、陳華章故意殺人案第四次審理一審公開宣判:判決被告人曾愛云無罪;被告人陳華章犯故意殺人罪,判處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;判令被告人陳華章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周自然、周清秀經濟損失178142.8元。
這個無罪判決,曾愛云等了10多年。
宣判后,已38歲的他,被立即送回了老家湖南邵東縣。曾愛云在電話里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,對于那段被當作殺人嫌犯關押的經歷,他不愿再回首:“母親是殘疾人,含辛茹苦把我養大。沒想到遇上這樣的事情,又讓她忍受10多年的折磨……”
洗冤路上,同樣韶華不再的,是曾愛云的代理律師鐘致遠。從一頭青絲到慢慢謝頂,為了“險些冤死”的曾愛云,鐘致遠從免費司法援助到擔任代理律師,也卷入了這場持續10年多的司法漩渦。
命案
2005年6月28日,時年54歲的湖南開陽律師事務所律師鐘致遠,接到了湖南省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,要求他為一名叫做曾愛云的犯罪嫌疑人做法律援助。
法官說的是殺人案件的二審,鐘不敢懈怠。2015年7月22日上午,鐘致遠向記者回憶,他那天趕到湖南省高院,將一疊疊案卷細致地復印回來。夜里,當端著茶杯一頁頁翻看案卷時,他立刻明白自己“攤上大事了”——因為,接的這個活,極可能是一個冤案。
中國青年報記者了解到,這個發生在2003年秋季的命案,由于牽涉兩個學生爭奪女友和爭奪導師的寵愛等各種糾葛,在湖南省湘潭市坊間,曾傳出多個版本。
2003年9月,在工作兩年后,曾愛云回到母校湘潭大學,攻讀機械工程學院的研究生。導師對他的評價是:成績好,能力強,尊敬師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