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從教育部獲悉,近日,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印發了《學士學位授權與授予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?!掇k法》提出各高??稍O置輔修學士學位、雙學士學位、聯合學士學位三種學士學位類型,對于獲得多個學士學位的都只發一個證書,自本月起,學位授予單位將不再招收第二學士學位生。
該辦法設置三年過渡期,過渡期期間,高校按原有政策執行,到2022年所有高校按《辦法》執行。
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人介紹,隨著本科教育規模不斷擴大,部分學士學位授權審核不規范、部分學位授予程序不完善、制度設計對復合型人才培養支持不足、學位授予質量監管處置有空白等問題顯現。本次《辦法》是為規范學士學位授權授予工作,健全學士學位管理制度,提高學士學位授予質量而出臺。
設立三種學士學位類型 獲得多個只發一個證書
為分類推動復合型人才培養,《辦法》提出設置輔修學士學位、雙學士學位、聯合學士學位三種學士學位類型。
全日制學生在本校自主選擇讀多個學位的,可以采取輔修學士學位方式。
對于學校主導開展的復合型人才培養,可以采取雙學士學位方式,對招生、培養、畢業等進行整體設計,由省級學位委員會審批。
對于校際之間正式開展的復合型人才聯合培養項目,可以采取聯合學士學位方式,推進優質資源共享,報省級學位委員會審批。各省應制定雙學位、聯合學位項目的審批細則,從嚴審批管理。
同時,《辦法》規定,為確保學位證書的權威性,對于獲得多個學士學位的都只發一個證書,所獲各類學位情況在證書上予以注明。
不再招收第二學士學位生
《辦法》明確,自本辦法實施之日起,學位授予單位不再招收第二學士學位生。對此,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人解釋,第二學士學位是在改革開放初期,針對我國研究生教育非常薄弱的情況,以及我國人才結構實際,提出的一種應急性人才培養渠道。隨著我國高等教育的快速發展,對于彌補研究生教育不足而設立的第二學士學位,已基本完成了歷史使命。且高校目前實行的第二學士學位,很多也是雙學士學位和輔修學士學位的模式,為此,文件提出不再招收第二學士學位生。
定期進行質量抽檢 建立申訴復議通道
《辦法》指出,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將學士學位質量監督納入到學位質量保障體系。學士學位授予單位和授權專業應定期接受質量抽檢,并建立相應的學位授予救濟制度,處理申請、授予、撤銷等過程中出現的異議,建立申訴復議通道。
“為做好工作銜接,保證平穩過渡,將設置三年過渡期。在過渡期間,各高校應主動實現現有政策與《辦法》規定之間的有序過渡,切實維護學生利益。”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人表示,過渡期期間,高校按原有政策執行,有條件的高??梢园础掇k法》執行;過渡期結束后,2022年所有高校按《辦法》執行。(記者王啟慧)
原標題:《學士學位授權與授予管理辦法》發布 第二學士學位本月起不再招生